國家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明確將繼續實施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政策,以進一步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保障市場供應,穩定物價,服務民生。公告對享受優惠的市場主體資格及工商注冊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此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延續,是落實國家關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根據公告內容,對專門經營農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的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于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則按其他產品與農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征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上述稅收優惠的市場主體,必須具備規范的工商注冊登記。公告明確指出,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是指經政府相關部門批準設立,由法人主體進行運營管理,并已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專門為買賣雙方提供農產品交易場所、設施及相關服務的場所。這意味著,無論是市場開辦方,還是市場內的商戶,其合法合規的工商注冊身份是享受稅收優惠的前提條件之一。此舉旨在規范市場管理,確保優惠政策精準滴灌至符合條件的實體,防止政策濫用,維護公平的市場環境。
市場內的具體商戶,包括個體工商戶和企業,也需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其經營范圍應主要為農產品銷售。稅務部門在落實優惠政策時,將結合市場監管部門的注冊登記信息進行核實。
此項政策的延續執行,預計將有效減輕全國范圍內眾多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及其內商戶的稅費負擔,直接降低其運營成本。成本的降低有助于平抑終端農產品價格,惠及廣大消費者;也能增強市場本身的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對于搞活農產品流通、促進農民增收、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兩部門要求各級財政和稅務部門要認真落實好優惠政策,加強宣傳輔導,優化納稅服務,并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的協作,確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見效。相關市場運營方及商戶也應主動關注政策細節,確保自身資質符合規定,以便充分享受國家政策紅利。